[原住民族縣市獎助學金]111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 元培學生事務處

[原住民族縣市獎助學金]111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函  
    機關地址: 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6樓
    傳  真: 03-3366094
    承 辦 人: 王姿惠
    聯絡電話: 03-3322101#6684
    電子郵件: 10028970@mail.tycg.gov.tw
   
受 文 者: 光宇學校財團法人元培醫事科技大學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旨: 檢送本局辦理111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表件,惠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明: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 上開要點自111年8月1日起增設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大專院校碩博士班獎助,刪除獎助項目特殊傑出人才獎勵金。
  三、 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四、 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
  五、 敬請各學校承辦單位將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初審作業,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1年10月7日(五)前函文至本局,學生清冊excel檔請電郵傳至10028970@mail.tycg.gov.tw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
  六、 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七、 旨揭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局官網「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下載(https://ipb.tycg.gov.tw)。
   
正本: 各縣市政府(含金門、連江兩縣)(桃園市政府除外)、本市各區公所、全國各大專院校、全國各高中職、本市各市立學校、桃園市私立民營諾瓦國民小學、私立康萊爾國民中小學、桃園市私立福祿貝爾國民小學
   
副本: 楊議員進福、陳議員姿伶 Amuy Muwakay、王議員仙蓮、林議員志強、簡議員志偉、陳議員瑛、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詳細資訊請上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頁查詢https://ipb.tycg.gov.tw

https://ipb.tycg.gov.tw/home.jsp?id=21&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2208220023&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