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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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3年3月21日桃原教字第1130003888號函暨113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回復傳統姓名單一窗口實施計畫」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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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旨案113年度申辦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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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期程: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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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辦地點:本市各區公所人文課(復興區公所社會課)及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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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辦對象:尚未回復原住民族傳統姓名之原住民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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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隨函檢附旨揭申請計畫及申請表各1份,亦可請至本局官網(https://ipb.tycg.gov.tw/index.jsp)下載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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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為響應節能環保減紙工作,本文附件將以LINE 方式傳送林慈愛議員及5個原民協會,不另影送紙本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