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預計自113年2月起實施(113學年第1學期)。
二、補貼資格:限本國籍住宿生(含持有本國籍的境外、僑生)。
三、一般生住宿補貼5,000元(不用主動申請);經濟弱勢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補貼7,000元,請於113年9月9日(三)~10月3日(四)17:00前繳交113年度正本證明供生輔組查核
(如身份不符需繳回差額!!!)。
四、如學生申請校內住宿補貼,故無法同時申請校外租屋補貼,為避免學生誤同時申請補助,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情形,宣導學生不應重複請領政府補貼款。
四、前項補貼金額將於繳費單中預先扣除,繳費單會顯示「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的住宿費差額即可,若金額有誤,請洽生輔組承辦人員。
(請確認金額無誤後再進行繳費!!!)
五、符合低收免費住宿資格者仍依本校之規定申請,詳細資訊請見以下連結。
https://safe.ypu.edu.tw/p/404-1012-81536.php?Lang=zh-tw
※請同學於7/1(一)後再上網列印住宿繳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