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因應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及補助措施」,由學校於113年第1學期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減免欄位名稱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補助說明】
【補助限制】
【注意1】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其他部會就學補助,三項減免只能擇一(優)申請,不得重複請領,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注意2】同學如欲申請「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務必填寫「取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聲明書」, 請連結" https://forms.gle/REDk52wZpVVnF6iB9 或 掃QR cord碼
【補助類別】
【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補助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