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有關教育部11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工作計畫經費表修正案。

主旨:有關本部11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生事務工作計畫經費表修正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113年9月26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4642號函續辦。

二、本案前於113年9月26日函知各校,惟因應「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修正,本經費表同步增訂受領人資訊欄位,包含:

(一)金融機構或中華郵政公司名稱與代號(包括分行別)。

(二)戶名。

(三)帳號。

(四)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三、餘仍請依本部113年9月26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4642號函辦理。

四、檢附修正後經費表1份。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北一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龍華科技大學(北二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國立中興大學(中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國立成功大學(南區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