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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教育部114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本校收件至10/20下午5時止

一、申請資格:大專校院學生,同時符合下列四項條件。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新臺幣90萬元以下。

2.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合計新臺幣2萬元以下。

3.家庭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新臺幣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免附)

※不包括7年一貫制前3年、五專前3年、空中大學、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學士後 多元專長培力課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延畢生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

二、助學金內容:上學期申請通過,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學雜費

三、申辦程序:

1.於「元培首頁-在校生-校務系統-教學務...-申請-弱勢助學申請作業」申請並列印出紙本申請書

2.將應繳文件於申請期限內送至生輔組

3.審核通過後將於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內扣除補助金額。

四、應繳文件:

1.完成簽名之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免附)

3.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細記事欄位)

A、未婚學生:學生與父親、母親 (如在不同戶籍地請分別申請)

B 、已婚學生:學生與配偶(如在不同戶籍地請分別申請)

五、注意事項:

※本項助學通過同學可同時申請: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每學期1.75萬元)及陽光蛻變惜珠計畫助學金等獎助學金,請務必注意自身權益。

一學年僅補助一次,僅受理上學期申請,下學期扣減學雜費

※弱勢助學金、學雜費減免、軍公教人員教育補助費或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者,僅可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相關資訊請詳閱附件【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如有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魏小姐 (03)610-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