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稅調查分類:
請先查詢附件1-不合格名單中,確認您的"財稅調查類別"
1.甲類(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免利息)。
2.乙類(家庭年所得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3.丙類(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自付全額利息)。
4.丁類(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說明: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二、需繳交文件:
三、繳交期限:至114年11月3日(一) 17:00前截止收件。
逾期不受理且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貸失敗,需補繳學雜費
四、若不符合貸款資格或不願自付全息者,請主動通知本組,將取消您的貸款資格,請於114/11/12後至生輔組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繳費,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