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 【就學貸款】114-1財稅中心查調審核結果-乙丙類不合格名單 - 元培學生事務處

【就學貸款】114-1財稅中心查調審核結果-乙丙類不合格名單

一、財稅調查分類:

       請先查詢附件1-不合格名單中,確認您的"財稅調查類別"

1.甲類(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免利息)。

2.乙類(家庭年所得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3.丙類(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自付全額利息)。

4.丁類(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說明:為未成年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二、需繳交文件:

  1. 兄弟姊妹/子女18歲以上請提供
    •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1份(需全戶、含詳細記事)
    • 在學證明正本(不得翻拍影印) 已蓋114-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若為休學請提供修業證明正本(不得翻拍影印)
    • 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附件2)
  2. 兄弟姊妹/子女未滿18歲請提供
  •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需全戶、含詳細記事)
  • 114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

三、繳交期限:至114年11月3日(一) 17:00前截止收件

逾期不受理且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貸失敗,需補繳學雜費

四、若不符合貸款資格或不願自付全息者,請主動通知本組,將取消您的貸款資格,請於114/11/12至生輔組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繳費,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