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 🔥【學雜費減免】🔥114-2學期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第二階段申請須知 (截止收件時間:115.2.26(四)17:00止) - 元培學生事務處

🔥【學雜費減免】🔥114-2學期 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第二階段申請須知 (截止收件時間:115.2.26(四)17:00止)

 

學雜費減免申請:

校務系統開放申請截止時間115.2.23(一)截止

資料繳交最後截止收件時間115.2.26(四)17:00截止逾期恕難

※本階段減免金額為人工作業改單,繳費單不會再上傳第一銀行,請務必攜帶原始繳費單,至生輔組(光暉大樓2樓)協助進行改單作業。

※本階段繳費方式僅限:(1)學校總務處出納組(光暉大樓1樓)繳交現金  (2)銀行轉帳 

 

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

校務系統申請後,列印『申請書』,檢附『應繳證明文件』及『原始繳費單』 親送至生輔組辦公室(光暉大樓2樓),尚未完成手續之同學,請依時繳交資料,逾期恕難        

校務系統申請路徑:學校首頁Home →在校生(頁面右上角)→校務系統入口網→登入帳號、密碼→教學務(選課、成績查詢)→申請→ 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繳交資料:

減免身分類別

應繳資料

戶籍謄本(限正本、114年11月後申請、詳細記事)
影本恕不接受『截圖』及『翻拍』

身心障礙學生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影本。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均含詳細記事)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不得申請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均含詳細記事)

原住民學生

(1)申請書。

(2)學生個人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均含詳細記事)。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申請書。

(2)115年度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影本。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均含詳細記事)

中低收入戶學生

(1)申請書。

(2) 115年度中低收證明正本

低收入戶學生

(1)申請書。

(2)115年度低收證明正本

軍公教遺族

(1)申請書。

(2)撫卹令、年撫卹金證書或核定函。

現役軍人子女

(1)申請書。

(2)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均須含詳細記事)

※全戶戶籍謄本:須含括對象說明(1)未婚學生:學生、父親、母親 (2)已婚學生:學生、配偶 (3)離婚或配偶死亡:學生

◎注意事項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弱勢助學金及政府相關補助,擇一(優)申請,不得重覆請領

 

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措施:

具本國國籍之四技及二技學生(不含延修生) ,學生無需另外提出申請,本校將依教育部規定統一申請,若確定不需要申請此項補助(另外申請其他部會學雜費補助或同一教育階段已申請過學雜費補助),為避免重複申請補助,請填具『取消拉近方案減免聲明書』 https://forms.gle/Tga4Ynua8j2wzwoS8

※本階段減免金額為人工作業改單,繳費單不會再上傳第一銀行,請務必攜帶原始繳費單,至生輔組(光暉大樓2樓)協助進行改單作業。

※本階段繳費方式僅限:(1)學校總務處出納組(光暉大樓1樓)繳交現金  (2)銀行轉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