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 【轉知-獎學金】114-2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115/3/26前送生輔組辦理 - 元培學生事務處

【轉知-獎學金】114-2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115/3/26前送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高中職校及本市市立國民中學 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

並具下列條件者:

  • 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 (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 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 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 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三、申請時間      

115/3/26前送生輔組初審彙整後寄出

四、獎學金發給金額:

()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15名,每名 4,000 元。

()碩士班每學期獎勵5名,每名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