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規定,每學期就學貸款「溢貸款項」應由學校協助學生歸還臺灣銀行,
不另行退還學生,以減少政府利息補貼支出及學生日後貸款利息負擔。
二、本校114-1學期就學貸款溢貸款項依規定已於115年2月12日歸還至臺灣銀行。
三、還款名單因涉及個人資訊,為避免個資洩漏,故還款名單不另行公告於網頁中,改以個
別簡訊通知,請收到簡訊通知的同學於115/3/12(四)前至生活輔導組(光輝大樓二樓)領取
還款收據,以維個人權益。
四、還款收據領取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生輔組 羅小姐 03-61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