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單位: 新竹市政府
📌 主旨: 貴校參加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及「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之人員,賽程期間假務及課務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暨「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 👩🏫 旨揭人員係包括指導老師、評判老師、工作人員及參賽學生,於賽程期間請貴校同意核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本市所屬學校本府同意課務排代,國私立學校請依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
- ⏰ 另有關加班及補休一節由各校自行管理,惟應以不影響課務為前提於二年內補休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