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暑期工讀] 原住民族委員會_111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
「111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及核定職缺一覽表,請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本(111)年3月31日原民社字第11100162511號函(如附件,含計畫及核定職缺一覽表)辦理。
二、該會為提供原住民族在學青年至政府部門及非政府部門職場體驗,暢通就業服務管道,使原住民族青年藉以習得實務經驗,進而探索未來職涯發展方向,深化社會責任,爰訂定旨揭計畫。
三、轉送該會旨揭計畫及核定職缺一覽表,請鼓勵符合資格者於本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向欲申請體驗職缺之轄區承辦單位報名。
報名、面試:
(一)承辦單位應於本會公告職缺後受理學生報名, 工讀學生申請報名期限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
(二)工讀學生請確實遵守下列審查規定 填寫欲申請之單位 依限檢送「 工讀學
生 報名表 」 【 附件 3 】 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佐
證文件 及「 工讀生資格與個人資料切結書 」 【 附件 4 】 向欲申請體驗職缺
之轄區承辦 單位報名。
(三)工讀學生如為 工讀生用人單位 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
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 二親等內血親 、姻親等關係, 或於本計畫開始
前即已任職於 工讀生用人單位 者 ,均應予迴避不得申請該 工讀生用人單位
職缺 為原則 。
(四)為利工讀 學生返回 部落學習 語言及 傳承 文化, 如工讀學生選填之 工讀生用
人單位 工讀地點 位於其戶籍地, 且與專長相關 得優先錄取 另 具有「經
濟弱勢」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 70 萬元以下或 曾
辦理就學貸款者 、「身心障礙者」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身分者 亦 得
納入考量 並 請於報名時檢送相關證明文件 。
(五)承辦單位應組成 面試審查小組 ,依據 「表達能力」、「文化 認同 」、「專 長經
驗 」 、「戶籍地區」 及「特殊身分」 如經濟弱勢、特殊境遇家庭等 等相關
項目評分審查 填復「 面試審查表 」 【 附件 5 】 並 得 視疫情 或其他特殊 狀
況採 視訊、 筆試 或其他合適方式 辦理 。
(六)面試 審查委員應至少 1 名 由 本會原住民 族就業服務 辦公室派員 擔任 亦得
視需求邀請工讀生用人單位擔任面試審查委員 。
(七)承辦單位 於 完成面試作業 後 列出正取與備取排序,並 於 111 年 5 月 31 日
前 函送「 工讀清冊 」 【 附件 6 】 及「 工讀生資格與個人資料切結書 」 至本會
備查。
詳細資訊以及報名資料詳見附件~~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本(111)年3月31日原民社字第11100162511號函(如附件,含計畫及核定職缺一覽表)辦理。
二、該會為提供原住民族在學青年至政府部門及非政府部門職場體驗,暢通就業服務管道,使原住民族青年藉以習得實務經驗,進而探索未來職涯發展方向,深化社會責任,爰訂定旨揭計畫。
三、轉送該會旨揭計畫及核定職缺一覽表,請鼓勵符合資格者於本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向欲申請體驗職缺之轄區承辦單位報名。
報名、面試:
(一)承辦單位應於本會公告職缺後受理學生報名, 工讀學生申請報名期限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
(二)工讀學生請確實遵守下列審查規定 填寫欲申請之單位 依限檢送「 工讀學
生 報名表 」 【 附件 3 】 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佐
證文件 及「 工讀生資格與個人資料切結書 」 【 附件 4 】 向欲申請體驗職缺
之轄區承辦 單位報名。
(三)工讀學生如為 工讀生用人單位 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
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 二親等內血親 、姻親等關係, 或於本計畫開始
前即已任職於 工讀生用人單位 者 ,均應予迴避不得申請該 工讀生用人單位
職缺 為原則 。
(四)為利工讀 學生返回 部落學習 語言及 傳承 文化, 如工讀學生選填之 工讀生用
人單位 工讀地點 位於其戶籍地, 且與專長相關 得優先錄取 另 具有「經
濟弱勢」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 70 萬元以下或 曾
辦理就學貸款者 、「身心障礙者」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身分者 亦 得
納入考量 並 請於報名時檢送相關證明文件 。
(五)承辦單位應組成 面試審查小組 ,依據 「表達能力」、「文化 認同 」、「專 長經
驗 」 、「戶籍地區」 及「特殊身分」 如經濟弱勢、特殊境遇家庭等 等相關
項目評分審查 填復「 面試審查表 」 【 附件 5 】 並 得 視疫情 或其他特殊 狀
況採 視訊、 筆試 或其他合適方式 辦理 。
(六)面試 審查委員應至少 1 名 由 本會原住民 族就業服務 辦公室派員 擔任 亦得
視需求邀請工讀生用人單位擔任面試審查委員 。
(七)承辦單位 於 完成面試作業 後 列出正取與備取排序,並 於 111 年 5 月 31 日
前 函送「 工讀清冊 」 【 附件 6 】 及「 工讀生資格與個人資料切結書 」 至本會
備查。
詳細資訊以及報名資料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