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光之藝廊創作獎徵件

一、參賽資格:
至114年6月15日止,凡年滿12歲 含 以上,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者均可參加。
*金獎得獎者須間隔兩屆之後始得參加
二、作品形式與類別
不限媒材,舉凡繪畫,雕塑,複合媒材含裝置藝術,攝影,數位藝術創作,繪本.動畫等視覺藝術作品。
*人工智慧製圖( AI 繪圖)非評選作品範圍。
三、徵件時間及方式
(一) 收件時間為 民國 114年3月15日至 114 年 6 月15日 截 止 。
(二) 送件方式:
1. 書面送件:將填寫完畢之附件資料書面及電子檔、作品圖檔燒錄光碟或其他儲存裝置、雲端硬碟連結等)以掛號郵寄/專人送至
【403台中市美村路一段492號 光之藝廊徵件報名】。
2. 電子郵件寄送:將填寫完畢之附件資料、參賽作品及參考作品圖檔寄至光之藝廊電子郵件地址【art0080@gmail.com】,並於主旨註明「光之藝廊徵件報名」。
(三) 截止時間以郵戳 (書面送件或電子郵件時間(台灣時間 GMT+8 為憑逾期不受理)
*送件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
(四) 每位參賽者以1件作品參賽為限。
(五) 徵選結果預計於114 年7 月31日 光之藝廊官方網站 公布。
(六) 徵件比賽簡章及報名表可於光之藝廊官方網站下載 或將回郵信封寄至光之藝廊索取 。
(七) 歷屆徵件比賽成果請上網站查 詢 http://www.lumin art.org.tw/?cat=62
四、洽詢專線
凡於資料繳交、檔案處理上有問題者,皆可撥打服務專線 (04-2376-0080)
*電話洽詢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十點至下午六點鐘
五、活動資訊
https://www.lumin-art.org.tw/?p=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