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110-2財稅中心查調BC級不合格相關事宜111.3.22版
110-2學期就學貸款各家庭年所得查調不合格人員
請於111.03.24 (四) 至 111.04.06(三) 17:00前 繳交相關文件,
以利學校順利向臺灣銀行請款並統一繳件至教育部。
【B、C級不合格者,逾期不受理且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貸失敗,必須至出納組繳交本學期之學雜費】
下表為須繳交資料:
查調分級 |
B級-不合格(家庭年收入114萬-120萬之間) |
C級-不合格(家庭年收入120萬以上) |
須繳文件 |
自付半息同意書 |
1.自付全息同意書 2.家中一位高中職以上兄弟姊妹已蓋110-2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或在學證明正本 3.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含詳細記事) 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 學生、兄弟姊妹及父母關係人在不同戶籍者須分開檢附 |
C級人員請注意下列事項:
(1)已婚者,不可辦理,請儘速至本校出納組繳交本學期之學雜費。
(2)未婚者,但家中同時有兩位子女(含學生本人)就讀高中職(含)以上學校並願意負擔全額利息者,可貸款。
不合格人員請儘速於規定期限內繳交,以維自身權益。如無法補齊上述資料者,本次貸款為申貸失敗,請於111/4/15後至生輔組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繳費,感謝。
請下載附件:
連絡電話:03-6102236 陳小姐
備註 :
本組已於111年3月22日(二)發送簡訊至不合格學生手機,敬請自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