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貸退臺銀】110-2學期就學貸款溢貸退還臺灣銀行通知 111.07.18版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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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貸退臺銀】110-2學期就學貸款溢貸退還臺灣銀行通知 111.07.18版

一、依教育部規定,每學期就學貸款「溢貸款項」應由學校協助學生歸還臺灣銀行,不另行退還學生,以減少政府利息補貼支出及學生日後貸款利息負擔。

二、本校110-2學期就學貸款溢貸款項依規定已於111年7月5日歸還至臺灣銀行。

三、還款證明請名冊內同學於111/9/30前至生活輔導組領取,以維個人權益,逾時領取者,將由本組全權處理並執行銷毀作業。

四、領取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及13:00-17:00。

五、溢貸學生名冊請下載附件參閱。溢貸退還臺銀名冊

六、如有問題,請洽生輔組陳小姐,03-6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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