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業經該部於113年11月25日以衛部醫字第113166888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主 旨:教育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業經該部於113年11月25日以衛部醫字第1131668881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02日
發文字號:臺教高(五)字第1130121596號
說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25日衛部醫字第1131668881C號函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等資料,請逕自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s://mohwlaw.mohw.gov.tw/NEWS/NewsContent.aspx?msgid=12330&KW=%e9%86%ab%e5%b8%ab%e6%b3%95%e6%96%bd%e8%a1%8c%e7%b4%b0%e5%89%87)「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項下下載。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3626&log=detailLog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部屬機關(構)、本部各單位(高等教育司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