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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113-2財稅中心查調乙丙級不合格相關事宜

 

一、財稅調查分類:

       請先查詢附件1-不合格名單中您的"財稅調查類別"

1.甲類(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可申貸(免利息)。

2.乙類(家庭年所得120~148萬元):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3.丙類(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貸(自付全額利息)。

4.丁類(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上):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貸(免利息)。

※「兄弟姊妹」和「子女」定義說明:為未成年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無兄弟姊妹及子女:不可申貸。

二、需繳交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全戶、含詳細記事)

2.113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申請資格核定通知同意書(如附件表單,可自行列印填寫或至生輔組索取)

3.如兄弟姊妹或子女18歲以上請提供在學證明正本或已蓋113-2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若休學請提供修業證明(若兄弟姊妹或子女未成年則僅需繳交1、2項文件即可)

三、繳交期限:至114年4月11日(五)17:00前截止收件

逾期不受理且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貸失敗

四、若不符合貸款資格或不願自付全息者,請主動通知本組,將取消您的貸款資格,請於114/4/17至生輔組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繳費,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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