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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申請就學貸款之學生畢業離校前權利與義務宣導

 

旨: 為建立學生正確信用觀念,學生畢業離校前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1日臺教高(四)字第1140041000A號函辦理。

二、

本校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9條規定,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向其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俾使學生屆期依約還款,以建立學生積極管理就學貸款之態度與能力;自113年2月起再次放寬學生申請緩缴貸款本息門檻、只缴息不還本及緩繳本息申請次數,倘學生有還款困難,可善用各項寬緩措施等還款協助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俾免借款逾期留有信用不良紀錄,相關還款資訊可參考附件-就學貸款還款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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