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學金】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5/2/26前將文件備齊送生輔組匯整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
(二)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
(三)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
1.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成績標準如下:
※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
(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二、準備資料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成績單及學生證影印本
(四)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