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學金】115年儒鴻教育獎助學金-115/3/1-115/3/31自行線上申請
一、助學對像
本獎助學金發放對象共分三類,各佔總名額三分之
- 清寒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
- 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子女
- 及紡織相關科系學生
前項所稱紡織相關科系,包含但不限於織品服裝、服飾經營、流行時尚設計等相關系所,由本基 金會依專業認定。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者,博士生與在職專班學生除外。標準修業年限依該系所公告為主,轉系者依轉系後年級為主;延畢生不可申請
3.英文能力測驗達以下標準(以考試日期為民國1 1 3年4月 1 日以後為有效)。
|
英文檢定名稱 |
全民英檢 GEPT |
多益測驗 TOEIC |
托福測驗 TOEFL |
IELTS |
|
申請標準 |
中高級複試(含)以上 |
750分(含)以上 |
iBT 90分(含)以上 ITP 600分(含)以上 |
6·5級分(含)以上 |
註:多益測驗僅限多益公開測驗,不包含多益團體測驗(如多益校園考)。
4.近兩學期學校操行成績80分以上
5.學業成績證明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 1 )成績門檻:二年級以上學生近兩學期(或一年級學生近一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2)排名門檻:二年級以上學生近兩學期(或一年級學生近一學期)班排名於前30%以內
※申請人自114學年度開始(民國114年8月1日)至申請當日未曾領取其他民間團體、學校、基金會、非政府機關等獎助學金者 (須提供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
二、申請文件
(第 1 至6項為必備, 7或8項為清寒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必備)
l .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
2.在學證明掃描檔。
3.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掃描檔。
4.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業成績證明與操行成績正本掃描檔。
(1)學業成績證明同時記載操行成績者,不需另外檢附。
(2)學業成績證明如為GPA制,請另附貴校轉換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5.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書正本掃描檔,考試日期以民國113/4/1後為有效。
6.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文件可於網站下載)正本掃描檔,須經學校承辦單位用印。獎助
學金名目眾多,其認定標準,請依貴校系所規定為準。
7.清寒證明: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發給之正式且在有效期間內之「低收入戶證明
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掃描檔,不包含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
8.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身分經政府主管機關認定之正式函文掃描檔
三、申請時間
本獎助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
開放申請期間為115/3/1-115-/3/31,所有申請文件逾時不得補繳
四、獎學金發給金額:
獎助學金名額與金額:每名錄取者可獲頒獎助學金10萬元。獎助名額預計為45名,獎助學金總額預計為新台幣4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