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學金】114-2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5/3/26前送生輔組彙整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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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獎學金】114-2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15/3/26前送生輔組彙整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 大專院校)及本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符合下列各款所定條件者,得申請獎學金:

 ()、本縣中等學校(含五專前三年,不含夜校、補校):

(1)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 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 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2)操行成績即德行或綜合表現或日常生活評量成績在八十分(甲等) 以上或行為事實記錄優良,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 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 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

(1)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 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 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2)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 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 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二、申請文件

一、本辦法第二條所規定之書面證明。

二、獎學金申請書。

三、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四、戶口名簿影本。

三、申請時間      

115/3/26前送生輔組初審彙整後,核章造冊寄送苗栗縣苗栗市新英國小總務處收

地址:36063苗栗市南勢里新勝8

四、獎學金發給金額:

 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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