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學金】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115/3/18前送生輔組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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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獎學金】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115/3/18前送生輔組

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49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各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國中小學生。 (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5331)

()114 學年第1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二、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有效日期超過115331)。

3.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4.114學年度第1學期獎懲紀錄1份。

三、申請時間      

115/3/18前送生輔組上網填報彙整後寄出

四、獎學金發給金額:

大專院校組(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職組,後2年比照大專院校組):

1. 獎學金:

(1) 金額:新臺幣8,000元。

(2) 114 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助學金:

(1) 金額:新臺幣6,000元。

(2) 114 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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