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9/30自行郵寄
一、申請日期: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
三、申請手續: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之文件於 9 月 30 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 11 號 4 樓之 4。
四、如果旨揭獎勵學金有疑義,請逕洽該會詢問(電話:02- 23319494)。
五、其他詳細資料及申請表如附件。
一、申請日期:每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
三、申請手續: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之文件於 9 月 30 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 11 號 4 樓之 4。
四、如果旨揭獎勵學金有疑義,請逕洽該會詢問(電話:02- 23319494)。
五、其他詳細資料及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