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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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

🏢 發文單位:新竹市政府

📌 主旨

檢送「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1份。

📖 說明

  1.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7月16日藝演字第1150001684號函(附件1)辦理。
  2. 🎶 本市初賽訂於115年11月29日至115年12月6日,假新竹市立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地辦理。
  3. ⚖️ 本次初賽實施計畫依據前開函文檢送之「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或增列,說明如下:
    • ✏️ 修正部分:
      1. 例行性修正:辦理學年度、承辦(協辦)單位、辦理時間、比賽類組、報名規定、比賽曲目規則及領隊(抽籤)會議時間等。
      2. 特別修正:增列相關條文,俾利參賽者、評審及工作人員有明確依據,並與全國決賽趨於一致。
    • 增列部分:
      1. 「經各縣市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通過並採『特殊教育方案』安置之學生」參賽資格專案申請規定。
      2. 個人項目新增「上低音號」獨奏國中及高中職AB組,以及大專組。
      3. 明定計時終止線設置約位於舞臺寬度四分之三處。
      4. 明定鋼琴調音 🎹 A=442Hz。
      5. 參賽者名冊A組組別文字修正,並於參賽學生證明處增訂符合組隊規定等文字。
  4. 📬 各校得自訂收件時間,以服膺書面資料送達承辦學校(光華國中)相關規定。
  5. 📂 檢送以下資料各1份,並同步公告於本市學生藝文競賽網:
    • 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
    • 修正對照表
    • 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參賽者名冊
    • 新竹市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通過採「特殊教育方案」安置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音樂比賽參賽資格專案申請表
    • 新竹市初賽暨參加全國決賽應行事項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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