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修正規定公告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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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修正規定公告

一、依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學(二)字第1090015139C號函辦理。
二、「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15日以臺教學(二)字第1090015139B號令修正發布,檢附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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