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泰公益信託委托普仁基金會辦理傳善獎學金(需每年志工服務至少30小時(含)並繳交公益服務心得)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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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泰公益信託委托普仁基金會辦理傳善獎學金(需每年志工服務至少30小時(含)並繳交公益服務心得)

陳永泰公益信託為鼓勵身處逆境仍力爭上游的優秀學生,同時培養回饋社會的正面心態,特訂定本辦法。

一、獎助對象:
1.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2.年滿18歲至未滿26歲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不含在職進修生
3.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若有特殊技藝另提供證明)。
4.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經推薦單位實際瞭解確實需要支持者。
5.每年志工服務至少30小時(含)並繳交公益服務心得

二、獎助學金金額:
每學期每名新台幣48,000元整。

三、需檢附文件:
1.學生申請表(附件A)-須本人親自簽章
2.前一學期成績單、受獎證明(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影本)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清寒證明文件(附件B)
5.學生暨家長同意書(附件C)-須本人/家長親自簽章

四、申請日期:每年5月1日~25日接受推薦機構初次申請,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受推薦學生將安排於7月1日到8月25日進行面談。

五、其他:
1.本公益信託對於獎助學金之金額、名額及受獎學生,保留最後核定權利。
2.經審核通過後,本公益信託將結果通知推薦單位並將獎助學金匯入指定帳戶,再由推薦單位一次或分次撥款給受獎學生。
3.本公益信託將為受獎學生安排育成課程,課程參與情況將列為後續審核參考。
4.受獎學生就學中表現優異者,另提供書卷獎、技藝獎、菁英獎等獎勵,如附件E。
5.發生以下事項,本公益信託得停止對推薦單位單一或所有學生獎助:
(1)推薦單位或學生所提供資料內容不實。
(2)推薦單位或學生有違反本獎助學金設立宗旨之行為。
6.本公益信託保留解釋及隨時變更、終止本辦法的權利,無須事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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