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112-2財稅中心查調乙丙級不合格相關事宜113.3.26版
就學貸款家庭所得,財稅調查中心於113/3/25審核結果出爐,
請乙、丙類不合格同學務必於113年4月11日(四) 17:00前
繳交相關文件資料,以利學校順利向臺灣銀行請款並統一繳件至教育部。
一、財稅調查分類:
查調分級 |
乙類 家庭年所得為120-148萬元 |
丙類 家庭年所得為148萬元以上 |
丁類 家庭年所得為148萬元以上 |
符合條件 仍可辦理 |
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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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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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繳交文件 |
在學證明 或 已蓋112-2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若為休學請提供修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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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繳交期限:
即日起至113年4月11日(四) 17:00前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且本學期就學貸款申貸失敗
三、若不符合貸款資格或不願自負全息者,請主動通知本組,將取消您的貸款資格,
請於113/4/17後 至生輔組領取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繳費,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