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重要公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及補助措施』
【重要提醒】因應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及補助措施」,自113年第1學期開始,由學校於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減免欄位名稱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補助說明】

【補助限制】

【注意1】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其他部會就學補助,三項減免只能擇一(優)申請,不得重複請領,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注意2】同學如欲申請「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務必填寫「取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聲明書」,
【補助類別】
| 1 | 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 | 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 僅擇一(優)申請,不得重複 |
| 2 |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 每學年減免學雜費 3.5 萬元(上學期 1.75 萬、下學期 1.75 萬)。 | |
| 3 | 其他部會就學補助 | 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阿里山林鐵從業人員福利精進措施、榮民子女就學補助、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國防部 ROTC 學生補助、單親培力計畫、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在臺蒙藏學生就學助學金、屏東縣恆春鎮公所教育獎助學金。 |
【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補助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