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急難慰助金申請辦法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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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急難慰助金申請辦法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急難慰助金辦法:

 

1. 本案對遭遇意外事故之同學,由師長代表學校實施慰助, 藉此表達關懷心意。

2. 實施日期為114年9月08日至115年1月11日止。 

3. 慰助同學以1次新臺幣600元且1人1次原則。

4. 訪查師長上網下載及填寫急難慰問表,檢附單據(統編:46802307)並簽名,至生輔組申請學生急難慰助金,俾利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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