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獎學金】115年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115/2/26前將資料備齊後送生輔組匯整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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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獎學金】115年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115/2/26前將資料備齊後送生輔組匯整

115年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簡章摘要

一、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三)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恕不退還。推薦學校須為申請者正在就讀或已畢業之國內大專校院。
   (四)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之一者:
        1.曾於大專校院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
        2.曾於大專校院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
        3.取得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大學英語免修或全英語授課科目(EMI)成績80分以上者,應檢具相關佐證文件並經就讀學校審核具備前述語言能力。
   (五)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務必遵守波蘭相關入出境及居留規定)。
   (六)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二、應繳文件:

   (一)報名表。
   (二)個人簡歷(以波文或英文繕打,至多限A4兩頁篇幅)。
   (三)讀書計畫(以波文或英文繕打,含擬選擇之波蘭學校及就讀該校之學習動機,至多限A4兩頁篇幅)。
   (四)最高學歷英文畢業證書(114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生請於115年7月前繳交畢業證書)。
   (五)英文版大學以上歷年成績單。
   (六)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七)推薦信1封(以波文或英文撰寫)。
   (八)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

◎備妥上述應繳文件後,115/2/26(四)前送至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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