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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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具足下列條件者, 得向本會提出推薦:

(一) 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之特質,經推薦單位證明屬實者。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  持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2.家境清寒證明:未達政府核定申請中低收入戶條件,經社會局、鄉鎮市 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開立家境清寒證明,需敘明弱勢境遇導致經濟 清寒之因果關係。

(二)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及 未有懲處紀錄者。當學年國一新生者,得檢附其畢業國小前一學年學業成績 單及獎懲證明。

(三) 申請人須為當學年度實際就學之正式學生(即「在學學生」),不含當年六 月已畢業且未升學者,以一戶一名為限。

二、組別條件:

(一) 國中組:就讀九年國民教育之七至九年級學生。

(二) 高中職組:現就讀於臺中一中、臺中女中、中科實中、興大附中、文華高 中、臺中二中、惠文高中、東山高中、忠明高中、西苑高中、大里高中、臺 中高工、臺中家商、臺中高農、清水高中、豐原高中、豐原高商、中港高 中、沙鹿高工,或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3A2B(含)以上之公立高中職之高一新 生。

(三) 大專院校組 :

1. 現修習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學士學位學生。

2. 當學年入學新生

   (1) 大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

   (2) 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五百分以上。

   (3) 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 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三、申請期限: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28日止,以郵戳寄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 

(一) 由學生本人、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單位推薦彙轉。

(二) 申請獎助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三) 申辦窗口:

         1. 官方電話:04-2254-5523

         2. 電子信箱:scholarship@kumota.org

         3. 掛號郵寄地址:40766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21樓之3

             雲田慈善基金會 獎助學金專案小組 收

五、詳細資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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